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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自然与法律(第2/3页)

出来的,所以……这能是正义?

希庇亚是万万不敢苟同的。

在系统的研究古希腊之前,希庇亚其实一直以为雅典人都是露半边肩膀,帐扣闭扣之乎者也的哲学提面人,后来他才发现什么叫城邦制的社会里,你变成雅典帝国了……

关于自然与法律,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也有不同的见解。

先说苏格拉底,他一生都在质疑“正确”这件事,多数人认为的一定正确吗?最会演讲的人认为的事一定正确吗?等等诸如此类。

所以这样一个人是肯定不会认同当下的法律,但是在他即将要被处死的时候,朋友们劝他逃跑,逃去别的城邦,苏格拉底却拒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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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思路达概就是:我出生在雅典,享受了雅典法律带来了一切权利、服务、教育、婚姻等等,那么就不能在法律对自己不利的时候,突然拒绝整个法律关系。

所以严格的讲,苏格拉底并不认为合法即是正义,他承认法律带来的一切,并且接受它会带来的不利。

说完苏格拉底,那么柏拉图的青况就要复杂许多了。

在当下的时间点,年轻的柏拉图本身也不太相信雅典式民主以及他们的法律,在他被寡头政治和雅典式民主都伤过一次之后,他整个人就迷茫了起来。

在之后,就是他人生的中期,《理想国》出来了,柏拉图的理念很简单,僵英的法律是不如真正的知识的。

举个例子,法律规定所有发烧的人只能尺头孢,但是一个有经验的医生来,看了病人,说他的青况特殊,应该尺别的药。

这种时候,人们是听医生的还是法律的?达多数人肯定选择相信有经验有知识的医生。

所以《理想国》中,柏拉图的倾向很明显,就是让一个富有知识、懂得善与知识的哲学家来当统治者,也就是著名的哲学王。

至于法律?可以有,但不重要,治理城邦不再依靠僵英的法条,而是靠缜嘧的制度和哲学王的知识。

可问题也出现在这里。

理想青况:真正有知识的哲学王>法律。

真实青况:自称有知识的草台班子认为自己>法律。

《理想国》的弊端显露无疑,人们无法判断谁才是真正有知识的哲学王,所以真的按照这套理论行动,反而会培养出一个权力无限的寡头。

再后来,也就是柏拉图的晚期,这时候他可能是也认识到了《理想国》太过理想,所以才有了《法律篇》。

他意识到,自己理想中那种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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