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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17章 判决之后——当救赎与毁灭同时降临(第1/14页)

(一)宣判日:缓刑的惊雷

判决在庭审结束后的第七天公布。

那天清晨,云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再次聚集了人群,但气氛比开庭日更加凝重。媒体长枪短炮对准那扇青铜大门,网络直播观看人数突破三千万。九名死者家属互相搀扶着,站在警戒线内最前方。张斌站在他们中间,手里捧着父亲的遗像。

九点整,周正明法官走上宣判台。这位老法官今天显得格外苍老,眼袋深重,但声音依旧沉稳如钟。

“被告人危暐犯诈骗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;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;犯传授犯罪方法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”

死缓!

这个词在法庭内外炸开。旁听席瞬间沸腾,有人失声痛哭,有人愤怒站起,有人茫然失措。

“为什么不是死刑立即执行!”周老伯最先喊出来,声音嘶哑,“我儿子一条命,就值个死缓吗?”

李秀娟的妹妹抱着孩子,直接瘫坐在地:“缓期二年……两年后他还能减刑!那我姐白死了吗?”

张斌紧紧抱住父亲的遗像,手指关节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。他预料过各种结果,但当“死缓”两个字真的被宣读时,胸腔里还是涌起一股灼热的愤怒。

周正明法官敲击法槌:“肃静!继续宣读判决理由!”

法庭逐渐安静下来,但压抑的啜泣声此起彼伏。

“合议庭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危暐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罪行极其严重,本应依法严惩。但鉴于以下情节,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,不立即执行——”

“第一,被告人主动回国投案,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构成自首;

第二,被告人归案后提供重要线索,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起重特大案件,挽回巨额经济损失,阻止多起诈骗犯罪,有重大立功表现;

第三,被告人有真诚悔罪表现,愿意在服刑期间以其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反诈骗工作,其特殊技能在严格监管下对社会有特殊价值;

第四,考虑到本案涉及新型技术犯罪,被告人的改造可能性及对社会警示教育的特殊作用……”

判决书长达四十页,详细阐述了量刑理由。但死者家属已经听不进去了。

当危暐被押出法庭时,周老伯突然冲破法警阻拦,扑向被告人席。他手里握着一张儿子的照片,照片边缘已经磨损。

“你还我儿子!还我儿子啊!”老人被法警拦住,瘫倒在地,老泪纵横。

危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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